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_单位员工的档案保管权由谁掌握
人事档案在职业生涯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它的保管和管理也至关重要。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是谁呢?单位员工的档案保管权又归谁所有呢?接下来,我们将解答这些问题并深入了解人事档案的相关知识。
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
人事档案在中国的人事管理制度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此,有一些特定的单位拥有保管人事档案的权利。一般来说,这些单位可以分为三类:
1. 个人就业单位
个人就业单位是指与个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与个人之间建立的劳动合作关系。这些单位在管理人事档案时需要遵制相关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及真实性。
2. 社会保障机构
社会保障机构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基本保障的机构。这些机构需要持续保管员工的人事档案,以便能够根据法律要求分析员工的工龄、工资信息,从而为员工提供相关社会福利。
3.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机构。这些机构可以在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人才招聘等方面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支持。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需要管理以个人为主体的人事档案。
这三类机构都有权保管员工的人事档案。
单位员工的档案保管权归谁所有
在人力资源管理中,有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员工档案归员工所有。具体来讲,员工在离开公司后,可以将他们在公司工作期间的人事档案拿走,或者在公司准许的情况下,将档案留在公司。不过,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人事档案属于公司机密,因此,离开后也需要合理保管。
员工自己也需要合理管理自己的人事档案。一旦离开公司后,员工需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人事档案,以备日后需要使用。在此过程中,员工需要密切关注个人档案的使用和保护,以确保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失。
结论
人事档案是个人、公司和社会关系的重要凭证,因此,它的保管和管理无比重要。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包括个人就业单位、社会保障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而单位员工的档案保管权归员工所有,在员工离开后,可以根据公司规定选择拿走或留下人事档案。个人也需要注意合理管理和保护自己的人事档案,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