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可以在自己手里拿多久,我有多久拿不放啊?
今天我来给大家科普一下自己的档案能够在手里拿多久的问题。你们有没有遇到这种情况,毕业多年了,还是没有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于是把自己的档案放在了家里的抽屉里,长期没有去管它。可能经历了几次工作的变动,也有可能没有找到工作,但是这些毕业生的档案却一直被称为“死档案”。那么,这些档案到底能在手里拿多久呢?
其实,国家对于这些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有三种管理办法:一是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二是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三是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
无论采取哪种管理办法,我们都要对自己的档案进行及时的管理和整理。如果我们长时间放置不管,可能会造成档案记录出现“断层”,有些信息会丢失无法找回。如果这些信息当中是一些对于我们办理手续必要的信息,那么我们就会为此付出更多的代价。
所以,建议大家把自己的档案及时激活,尽可能地让它在各个管理部门中流通。这样有助于我们及时了解自己的工作信息,减少以后办理各种手续的麻烦程度。
如果我们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激活档案,那么是否有一定的期限呢?其实,国家对于档案的保存期限是有规定的。《档案法》规定,一般公文、通知和电报等应当保存三年;会议记录、调查研究资料、统计数据、计划方案、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等应当保存五年;人事档案、工程建设和财务会计档案、土地、物业等档案应当永久保存。
因此,对于我们的档案,我们也要有意识地对它进行管理和整理。我们不能把自己的档案当做一份无足轻重的东西,而应该尽力让它流通,让它在以后的工作中帮助我们少走弯路。同时,我们也要学会合理利用各种途径获取档案信息,了解自己的工作经历和评价,这样有助于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好的发展和提高自己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