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托管办理流程详解
对于个人档案托管的办理,可以分为两个步骤:申请开具《调档函》和接收、审核档案材料。
申请开具《调档函》
要进行个人档案托管,首先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开具《调档函》。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由存档人员填写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申请》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登记表》;
(2)在户籍所在地存档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辞职、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证明原件;
(3)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存档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等证明原件。
接收、审核档案材料
(1)送达方式:档案材料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转递,个人自带档案是不允许的。
(2)接收、审核:档案管理人员会对档案进行认真细致的拆封核对,确认档案袋及档案封条完好无损,并核实封条上有原存档单位公章。这是为了确保档案材料真实可靠、完整齐全。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将会被退回。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接收档案时,应遵循实事求是、便民利民的原则。对于缺少关键材料的档案,应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对于缺少非关键材料的档案,则采取先存后补的方式接收。关键材料通常指用于核定存档人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的材料。
以上就是个人档案托管办理的详细流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在办理过程中,请务必保持耐心和细心,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